知识产权和民法

1 楼
知识产权法与 知识产权法和民法是部分于整体的关系,不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。民法典中理所当然地应当有知识产权法一席之地。至于如何编纂入民法典,则是一个技术问题,是一个认为选择和设计的问题。知识产权的法律基因不会因为技术的日新月异而改变其本色,离开民法典,离开民法,知识产权法须臾不能存在。
技术、艺术等事物日新月异、快速进步和不断变化,与由此产生的利益关系的相对稳定,与规范这种利益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相对稳定,是不同的三个层次的问题。因科学技术的不断更新而反对将知识产权法纳入到民法典中的理由,不能成立。
2018-06-11 14:59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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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楼
确实深奥
2018-12-10 20:10:07